評估目的:
- 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表現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致「評估求進」。
- 讓教師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展,為學生提供適時和優質回饋,並檢討教學成效,從而優化學與教策略。
- 為學校提供資料作為策劃下一年度課程的依據。
- 讓家長了解子女的學習表現,以便對子女訂立合理的期望並作出適時的輔導。
評估模式:
學校利用評估所得的資料,針對學生的強、弱項作出跟進,並藉以回饋教師和學生,作為改善學與教的基礎。本校各科採用不同的評估模式,從而對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和學習,有更全面的了解。
i. 進展性評估:
- 進展性評估不計算入考試成績,教師會根據學生在進展性評估中的表現作出回饋。
- 中文、英文及數學科按單元編排,定期進行單元温習,藉此了解學生於某一時段的學習表現。
- 配合學習目標和學習內容,在日常教學中,正式或非正式地進行各類評估活動,如:提問、課業、默寫、筆試、口頭及書面報告、專題設計、觀察、討論、網上練習等,著重學習過程和學習進度,有助教師對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和學習,有更全面的了解。
ii. 總結性評估:
- 全年進行三次考試,定期檢視學生的整體學習表現。
- 以筆試為主,語文科目會加入聆聽、說話、口述的評估,部份科目,如:電腦、體育、音樂及視覺藝術科亦設有實作評估。
- 一年級人文科及科學科不設考試。
iii. 多方參與評估:
- 透過學生自評、同儕互評、家長評估及老師評估多方參與的模式,提供更全面的學習回饋。
各科評估卷目及佔分比重:

